1. 首页
  2. 中国历史
  3. 明朝历史
  4. 明朝广宁门事件

明朝广宁门事件

1607年2月(明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省泰兴县知县龙镗赴京参加“大计”(明朝官员考核制度,每隔六年考核一次官员,考核外官名“大计” ),因考绩不佳,被贬了官。当他走到广宁门时,遇到税监赵禄、王泰、张宪、邢相等人正在收税,见龙镗到来,于是便横加勒索。谁知龙镗的行囊空匮,税监们就对他拳打脚踢,龙镗被打得口喷鲜血而死。

事后群众联名写了奏文,由兵部呈给皇帝,依法严办这伙税监。明神宗迫于公愤,把肇事者收监。经吏部查明:龙镗致命的一击出自赵禄之手。经过科道、法司合议,于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日),将赵禄处决,邢相等三人充军。

本文链接:明朝广宁门事件

本站声明:本站内容由网络整理汇编而成,仅供历史爱好者学习与交流。文中涉及的图片、文字等素材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若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如需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原始出处。




联系我们

微信号:微信号暂不提供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