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4月4日 (农历三月十三),中共西北局颁布土地政策。1936年4月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发出指示,要求尚未分配土地的地区,今后应执行不没收富农的财产和非封建剥削部分的土地,以及富农有与贫下中农分得同等土地之权的新策略。
“一二·九运动”以后,国内形势朝着抗日的方向发展,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党面临的迫切任务。西北局的这一指示正是遵照193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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