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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臣刘观生平介绍

刘观,雄县人,明代官员。洪武十八年(1385年),中进士第,获授太谷县丞,以荐升任监察御史。洪武三十年(1397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后出为嘉兴知府,丁父忧而去职。永乐年间,历任户部右侍郎,左副都御使,后升任礼部尚书,改任刑部尚书,左都御史等职。明宣宗即位后,刘观因贪腐而被问罪,最终客死辽东。

人物生平

初入官场

刘观,洪武十八年(1385年)考中进士,授官太谷县丞,因受到推荐升任监察御史。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任代理左佥都御史。后因事获罪被捕入狱,不久获释。出任嘉兴知府,因父亲去世,守丧去职。

永乐元年(1403年),刘观升任云南按察使,尚未赴任而行,又拜官户部右侍郎。永乐二年(1404年),调任左副都御史。当时左都御史陈瑛为人残刻,右都御史吴中为人宽和,刘观应付二人之间务求全都满意。永乐四年(1406年),在北京营造宫殿,刘观奉命浙江督办采木,不久还京。永乐五年(1407年)冬天,成祖因山西发生旱灾,命刘观火速前往,遣散了采木的军士和民夫。

步步升迁

永乐六年(1408年),礼部尚书郑赐病逝,于是升刘观为礼部尚书。同年十二月,又与刑部尚书吕震互换官职。刘观曾因有过失而遭到监国的皇太子谴责。成祖在北京听到这情况,按照大臣有小的过失,不应当就给予折振的原则,特地赐书诏谕皇太子。永乐八年(1410年),都督佥强费(王献)率师征讨凉州卫叛乱的羌族,命刘观参赞军事。回师后因有过失之事,刘观又被滴贬为本部(刑部)的吏员。永乐十三年(1415年),他官复原职,又改任左都御史。 永乐十五年(1417年)他奉命督办通浚漕河。永乐十九年(1421年)又受命巡抚陕西,考察官吏。

明仁宗即位后,刘观兼任太子宾客,随即又加太子太保衔,给两份俸禄。当时大理寺少卿弋谦多次上书育事,仁宗对弋谦繁琐言事感到厌烦。礼部尚书吕震、大理寺卿虞谦按照仁宗心思弹劾弋谦,刘观又让十四道监察御史上疏劾论弋谦所言为诬妄之词,他因此被上大夫中舆论所鄙视。

奢侈腐化

宣德初年没有禁用官妓的规定官员们宴会聚乐,均以奢侈相尚,歌妓满于宴席之上。刘观私下接受贿赂,那些御史们也都贪污放纵无所顾忌。宣德三年(1428年)六月一天罢朝后,宣宗将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召到文华门,对他们说道:“祖宗那时,朝臣们都谨慎自守,近来却贪浊成风,这是什么原因呢?”杨士奇回答道:“永乐末年已经有这种情况了,如今更为严重。”杨荣说道:“永乐时,没有超过方宾的。”宣宗问道:“今天谁是最严重的?”杨荣回答说:“刘观。”宣宗又问:“谁可以代替刘观的职务?”杨士奇、杨荣推荐了通政使顾佐。宣宗于是将刘观外派去巡视河道,任用顾佐为右都御史。御史张循理等人趁此机会纷纷上奏章弹劾刘观,并且涉及到刘观之子刘辐许多贪赃枉法之事。宣宗大怒,下令逮捕刘观父子,拿出弹劾他们的奏章给他们看。刘观上疏为自己辩解。宣宗更加恼怒,又出示廷臣们先后送上的密奏,其中有枉法受贿赂达千金的情况。刘观这才认罪,于是将他下到锦衣卫狱中。

客死辽东

宣德四年(1429年),要将刘观处以重刑时,杨士奇、杨荣请求免其一死,宣宗将刘辐流放到辽东戍守边疆,而命刘观跟随前往。最终,刘观客死辽东。宣德七年(1432年),大学士杨士奇请复查刘观父子案,皇帝说:“可是,如果当时不罢免刘观,风纪能得到整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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