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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代欧洲与古代中国谁更专制?

对财权、军权的绝对控制,中国皇帝远胜中世纪欧洲国王

近日,有媒体刊文《莫妖魔化中国古代制度》。文章称,中国古代王朝设有谏议、史官、科举等比较先进的制度,皇帝“并非绝对的独裁”;相比之下,欧洲王朝的独裁程度更高…[详细]。揆诸史料,该文章的观点,可供商榷之处甚多。

中世纪欧洲与中国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大多数时候为封建主义,后者则是专制主义。在5—13世纪,欧洲之国王和臣属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国王是贵族中的一员,要通过某种贵族会议共掌权力;国王只能在王室领地内行使权力,在此范围之外,由各个封建领主全权管理。西欧很早就有制约王朝的机制,如英国在7世纪,也就是中国唐朝时期,出现的“贤人会议”,拥有在国王之上的立法、审判等权力。13世纪后,王权扩张,建立起所谓“绝对君主专制”,但依旧要顾忌议会。

反观中国,自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至1911年清朝灭亡,一直是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全国设立郡县,统一选拔官员、征收赋税,一切大权操于皇帝之手。通常被认为能制约皇帝的相权、谏议权,因其权力本身就来自于皇权,所能起到的作用极为有限。

具体来说,西欧国王对国家有统治权,无所有权;而中国君主则两者兼而有之。这种不同首先表现在征税上。西欧国王要靠自己的收入,如王室领地收入、司法收入、贵族缴纳的“封建协助金”等,充当宫廷和整个政府的开销。当国王收入无法维持政府运行与国防开支,需要另行征税时,必须得到纳税人的同意。如在英国,先后有御前会议、贵族大会议、国会;法国有三级会议等。

威廉三世,光荣革命后成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光荣革命后成为英国国王

但在中国,“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财货,以事其上者也……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显然,百姓交税属天经地义,皇帝则能依据需要,随意开征新税,以至“急政虐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

由于不掌握财权,古代欧洲国王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无法拥有效命于自己的军队。在需要打仗的时候,国王往往需要依据封建契约,请贵族出兵,或向银行借款。1215年,英王约翰为应对战争,将贵族的“兵役免除税”增加了16倍,同时提高继承税,激起贵族联合反抗,迫使国王签署《大宪章》。1688年,也就是中国的康熙二十七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此后国家财政权被全部置于议会掌握之下。

对意识形态的绝对控制,中世纪欧洲国王更无法与中国皇帝相比

财权、军权之外,古代欧洲国王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同样缺乏专制力量。最主要的干预力量来自教会。在“君权神授”的解释体系下,国王代表上帝行使世俗权力,而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是教会,从而使国王的合法性受制于教会。罗马教会对国王权力构成实质性的限制,当一种权威施以不公正时, 人们能去寻求另一种权威保护。所以古老的德国习惯法《萨克森明镜》说,上帝把两把剑留给世间。给教皇以精神之剑,给皇帝以世俗之剑。

教权对王权的干预,首先表现在王权常常不得不寻求教权的支持。譬如,“征服者”威廉在进攻不列颠前,亲自从教皇手里接过一面旗帜,以示罗马教廷对此次军事行动的支持。黑斯廷战役后,约克大主教为威廉加冕,宣誓:“威廉保证维护教会的权力,并且持守良法以成为贤明之王。”

其次,王权与教权也是在不断竞争之中。因争夺主教任命权的矛盾激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在1076年,宣布废黜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教皇也不甘示弱,开除亨利教籍,并废黜其王位,并号召德国人反对国王。丧失合法性的亨利四世最终不得不向教皇求饶,身着平民衣服,在格里高利七世的住所外,迎着风雪站了三天三夜。获得接见后,亨利四世亲吻教皇的靴子以示臣服,恢复了自己的教籍。

反观中国,所谓“儒学”,并无教会这般的政治实体力量,虽同样鼓吹“君权神授”,但儒学群体本身,并不掌控上述意识形态的终极解释权,事实上只能成为皇权专制的附庸。确立了中国两千年政治传统的董仲舒,其大一统思想被汉武帝所赞赏,但其旨在约束皇权的“天谴论”则被武帝唾弃;甚至当董仲舒欲借宗庙发生大火为由,以“天意”批评皇权时,其本人也险些被武帝处死。作为新儒家代表人物的徐复观,也只能承认,“近代对统治者权力的限制,求之于宪法,而董氏则只有求之于天……但结果,专制政治的自身,只能为专制而专制,必彻底否定他由天的哲学所表现的理想。”在他看来,“在中国, 没有任何社会势力,可以与专制的政治势力作合理的、正面的抗衡乃至抗争,所以最后只有全面性的农民暴动。”

在中世纪欧洲,“意识形态”代言人教皇册封国王乃是常态,反之,在中国,则是皇帝不断加封“意识形态”代言人孔子和孔子后人。何者在精神层面的专制程度更高,实一目了然。

简言之,古代欧洲国王与中国皇帝的专制权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欧洲是“王在法下”,中国则是“法自君出”。在欧洲,没有一个国王的权力是绝对的,所有的君权都是有限的,没有一个国王能如中国皇帝那样,随意剥夺臣属的自由或土地。更没有一个欧洲国王,曾经实现过行政集权化与司法一体化。

亨利四世向格里高利七世请求宽恕亨利四世向格里高利七世请求宽恕

参考资料:

王毅:《中国皇权社会赋税制度的专制性及其与宪政税制的根本区别》,2004年第5期《学术界》;黄敏兰:《史实证明儒家文化难以制约专制权力》,《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期;施诚:《论中古英国“国王靠自己过活”的原则》,《世界历史》2003年第1期;高尚:《中世纪欧洲王权有限性的历史检视》,《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黄春高:《西欧封建社会》,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王亚平:《权力之争:中世纪西欧的君权与教权》,东方出版社,199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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